关于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的通知

来源:团委发布时间:2019-09-12浏览次数:1219

文正学字【2019】85号 

各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苏州大学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院以“百年青春向党史,矢志建功新时代”为实践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围绕“建功新时代”全国实践团队和“助力高质量”江苏实践团队两大赛事模块的选题和指南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社会实践活动,组建了包括理论普及宣讲、教育关爱服务、党员志愿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科技支农帮扶等九大重点实践方向在内的共80余支社会实践团队。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巩固我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交流和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学院团委将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小分队、个人以及社会调查报告。现将2019年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比内容

    1.院级优秀小分队;

    2.院级先进个人;

    3.院级优秀社会调查报告;

    4. 院级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二、评比条件

(一)院级优秀小分队评比标准

能够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等开展卓有成效的实践活动;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活动时间一般在10天以上;通过特色活动,在某一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具体要求:

    1.以“团队七个一”为标准,高质量,高配合度完成七项内容,按时上交实践论文、调查报告或其他形式的实践成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有实质性的成果上报;上交至少5张比较有代表性的照片,其中有一张团队所有成员携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旗帜在实践调研地拍摄的合照。

    2.在实践过程中主动与地方媒体联系,有媒体对团队的认可并进行正面报道。凡在地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在评比中会有相应加分。媒体包括报纸、网络、广播和电视。上交材料时,宣传报道须提供相关清单和证明材料(报道文章原件以及复印件、广播电视的录音录像等)

    3.对有特殊贡献或实践成果特别显著的团队,可适当加分。

(二)院级先进个人评比标准

主要表彰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活动组织者要求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实践成效显著;活动参加者要求全程参加实践活动,实践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

(三)院级优秀社会调查报告评比标准

能够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

(四)院级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基地评比标准

须为城乡基层单位,包括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城市街道、社区及农村的乡镇和行政村等。基地须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须提供便于学生开展经常性和长期性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软硬件设施、基本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基地须和学校就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签署结对服务协议,接受社会实践活动至少一年;基地在运作过程中,结对双方相互支持,双向受益,取得较为明显的经济、人才和社会效益。(申报此奖项可提供相关凭证,如协议复印件、挂牌照片等)

三、评比具体要求

    1.总结材料须精练、简洁,全面客观地反映工作思路、具体做法、取得成效。

    2.所有申请者需填写申请表格(见附件)916日前将申报表发至邮箱:1546890608@qq.com,逾期作弃权处理。联系人:李筠辉,电话:15370099259

希望各团总支、团支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今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评比工作,由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定小组负责最终评定。

 

共青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 2019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小分队申报表.doc

附件2 2019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3 2019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社会调查报告申报表.doc

附件4 2019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