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团校培训以及青年政校培训全体学员。
二、考核目的
用于优秀学员的评定以及组织内部考核参考资料。
三、考核方式
学员活跃度加减分制度。(详见附录)
学生骨干工作测评:以《学生组织工作规范指南》为纲出题,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学员予以结业;补考后成绩未达标的学员不予结业。
四、团员推优
根据加减分制度排名,分数在前15%且工作测评一次通过的同学被评为优秀学员,进行推优。
由全体参训学员进行网上匿名投票,决定是否同意该优秀学员推优,同意票占总人数50%即为通过。
附录:
加减分制度细则
考核内容 | 事件 | 加/减分 | 备注 |
活动参与度 | 学员全程参加活动并签到签退 | 每次活动加3分。(自主报名类活动除外) | 要求全程参加,中途有事先走的,需向团校部成员请示,并且扣2分。 |
学员参与竞选组长 | 参与竞选加2分,若竞选成功则额外加2分。 | 无 | |
户外拓展活动 | 小组在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全体组员加3分。 | 无 | |
小组在比赛中获得第二名,全体组员加2分。 | |||
小组在比赛中获得第三名,全体组员加1分。 | |||
因比赛类活动与组员组长无故发生冲突,闹事者,经团校部大二及以上干事判定成立,每次扣2分。 | |||
自主报名类活动 | 主动报名并积极参与,加2分。 | 无 | |
比赛类活动 | 被选拔进入初赛,加2分。 | 无 | |
被选拔进入决赛,加2分。 | |||
决赛第一名加8分。 | |||
决赛第二名加6分。 | |||
决赛第三名加4分。 | |||
请假 | 事假 | 按照请假流程请假的,不扣分也不加分;未按照要求请假的,每次扣4分;未交假条的,扣6分。 | 无 |
病假 | 按照请假流程请假的,不扣分也不加分;未按照要求请假的,每次扣4分;规定时间内未交假条的,扣6分。(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 特殊情况为:活动开始前数小时内或在活动中途突发不适,可向团校部成员请示,可事后补假条,不做扣分处理。 | |
工作测评 | 按照成绩取得相应得分 | 工作测评除去不及格人员,成绩在前10%的学员,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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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测评除去不及格人员,成绩在前10%~30%的学员,加8分。 | |||
工作测评除去不及格人员,成绩在前30%~50%的学员,加5分。 | |||
工作测评除去不及格人员,成绩在前50%~80%的学员,加3分。 | |||
工作测评除去不及格人员,成绩在前80%~100%的学员,加1分。 | |||
工作测评不及格的学员在参加补考后成绩为合格,无论成绩多少,都只加1分。 | |||
个人初始分值 | 50分 |